“去买个菜,骑个电动车吧”“送孩子上学,骑个电动车吧”……
在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利、节省体力的特点赢得很多街坊的青睐 然而 ,在大街小巷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随意调头等等交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
但在涉及汽车和电动车的事故中很多违规的电动车一直以弱势群体自居但最近一起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却被判负全责这种行为你有犯吗?
案件回顾:
6月13日,义乌一辆电动车闯红灯撞上出租车,车主受伤住院后,家属提出向出租车索赔要求,交警给他们上了一课。
当天晚上9点17分许,义乌苏溪镇G351与苏八线交叉口,庞某骑着电动车,后座载着妻子,沿苏八线自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口,无视前方红灯,径直穿过路口,与右侧沿G351自东向西正常绿灯行驶的出租车相撞。
庞某驾驶的电动车当场被撞出几米远,二人滚落在地,地上全是被撞碎的电动车零部件。
交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电动车事故方人员因受伤已被送往医院,出租车驾驶人以及乘客还在现场。民警询问事故发生情况时,出租车驾驶人称自己是绿灯正常行驶,不知道对方是否闯红灯。
勘查完事故现场,民警赶回单位查看事故监控,发现电动车驾驶人确实存在闯红灯的行为,且驶入机动车道。
次日上午,民警赶到医院,给事故双方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电动车驾驶人庞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驾驶人无责任。这时,家属提出向出租车索赔,交警回怼:被撞也是全责。最终,家属表示理解。
交警“回怼”的视频片段得到了百万网友点赞,数十万网友留言支持!
为交警公平、公正的责任认定点赞!
法律的意义是为了捍卫公平正义和强弱无关而我们应该保护的始终应该是交通事故中守法的一方
在此,再次提醒大家
无论是行人、骑车还是驾车的街坊切勿有侥幸心理,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来源:中国交通频道·广东-新媒体,综合:义乌公安、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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